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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总结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9-03-08 作者: 渭南中院讯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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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渭南中院讯)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办理执行实施案件的执行质效,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审查案件的办案质量,切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3月5日,渭南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总结工作座谈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稷参加会议并讲话,执行二庭全体法官干警、辖区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潘兴主持。

会议听取了各基层法院近两年来在执行异议案件审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的汇报,市中院执行二庭庭长刘丰通报了全市法院异议复议案件审查情况,对近两年来的异议复议案件审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总结,并针对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特点如何办理好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就如何办理好执行异议复议案件进行了交流讨论,共同研究解决办法,进一步梳理执行异议案件办理思路,厘清办理方向,达成思想共识。

周稷对全市法院近两年来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案件的办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此次座谈会召开的非常及时,也很成功。指出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案件是当事人在权利实现最后阶段的权利救济途径,涉及多种法律关系的交织、博弈,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法官干警在此类案件办理中所作出的工作质效值得肯定。同时,强调全市法院执行法官干警要高度重视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案件的办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执行异议程序对权利救济和规范执行行为的重要作用。执行异议的制度价值,旨在为执行过程中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案外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司法救济途径,矫正或纠正不规范的执行行为。因此,全市法院执行法官干警都要转变对执行异议程序的认识和理解,从主观上重视执行异议案件的办理工作,不断提升业务技能,要多交流,多沟通,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敢于担当,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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