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贾闻)12月25日上午,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逸强出庭公诉被告人秦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强担任审判长。本案中秦某某因其儿子是先天性严重智障,长期以来生活不能自理,觉得其长大后也是累赘,于是将其子推至水渠内,导致死亡,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庭审前,李逸强检察长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专程奔赴大荔县看守所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制定了周密详尽的出庭预案及答辩提纲。
庭审过程中,李逸强检察长掷地有声地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案件核心讯问了被告人,发表了公诉意见,直指被告人犯罪事实。一审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秦某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秦某某当庭认罪悔罪,整个庭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此次检察长带头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是渭南市检察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渭南市检察院严格落实入额检察官必须参与一线办案的要求,通过领导带头办案发挥标杆作用,优化业务管理,推进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常态化,带动全体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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