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澄城公安讯)“2018秦剑华山1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澄城尧头派出所全体民警齐心协力、全力以赴,不断掀起严打整治的新热潮。并于1月16日,快速查处一起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二人,打响专项行动第一枪。
当日,尧头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巡逻检查中,发现尧头镇河口公路上有一辆流动加油车正在行驶,遂对其例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车辆的所有人耿某和驾驶员王某均不能提供合法运输手续。随后对其二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询问调查。经查,耿某(男,63岁,交道人)在未取得合法的危险物品运输的相关手续下,雇佣王某(男,66岁,城关镇人)驾驶其流动加油车给一洗煤厂的工程车辆加柴油数次,以此牟利。王某在明知车辆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依然为耿驾驶车辆,获取报酬。经询问,耿、王二人均对其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该所依法给予违法嫌疑人耿、王二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目前,违法人已被澄城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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