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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严把“五关”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时间:2016-07-11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刘建斌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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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刘建斌)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案件管理职责,严格把控“五关”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一是严把案件统一受理关。案件管理办公室按照统一受案要求,对于案卷材料不齐全、法律文书不规范、移送罪名表述错误或没有电子卷宗等情况,要求移送部门补送更正,否则不予受理。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及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案、登记,并按照自动轮案规则自动分配到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今年以来共接收各类案件141件,接收卷宗521册,补送更正3件。

二是严把案件送案审核关。案件管理办公室按照送案管理要求,对业务部门移送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公诉退查的案件、改变管辖的案件、上报审批或向上级院请示的案件,需要案管办送达的,案管办认真进行送案审核,对材料不齐全的要求业务部门补送更正。材料齐全的,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和法警队,派专人将案件材料和涉案财物一并送达有关单位,并认证完成交接手续。今年以来共进行送案审核135件,移送案件135件。

三是严把案件流程监控关。案件管理办公室对受理的所有案件实施流程监控,重点监督各办案部门办理的案件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分流以后,通过流程监控功能,实行个案监控、重点案件监控。对办案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及时电话催告承办人审结案件,对期限届满仍未办结案件,则向业务部门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办案人员对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存在的超时限办案情况进行说明,使各业务部门能够及时纠正自身问题,重视网上办案。同时对补充侦查期限届满未重报的案件督促公诉部门进行诉讼监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执法办案环节的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今年以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口头提示文书使用不当或错漏、超期办案预警等办案不规范情形9次,书面提示2次,均已纠正。业务部门办结的案件全部进行了执法办案环节的风险评估预警。

四是严把涉案财物管理关。案件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合理改善保管场所,从涉案财物的移送、接收、保管、处理等关键环节入手,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按照案件流转程序及时将涉案款物进行登记、移送。今年以来涉案物入库188件,出库78件。涉案款物在检察环节无挪用、损坏、霉变、差错、乱用等情况。

五是严把案件信息公开关。案件管理办公室切实担负主管职责,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的日常巡查和季度通报制度。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基础平台,督促办案部门按照要求公开案件信息,确保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全面、规范、及时公开。今年以来,渭南市院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4条,重要案件信息28条,法律文书1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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