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渭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市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审判工作。渭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桥舟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市中院刑一庭、邢二庭全体法官干警等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关于开展做好“7.5”敏感时期矛盾纠纷化解和整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恶黑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通报了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村干部犯罪案件的情况及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认真总结了全市开展打击村干部违反犯罪专项活动工作进行的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傅桥舟副院长结合全市法院今年以来村干部犯罪案件的总体情况及此类案件的特点,就全市法院当前的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大村干部犯罪案件公开审理力度。在审理村干部犯罪案件中,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村、社区基层组织代表、纪检部门同志进行旁听,并借助视频、微博直播等多种形式,将案件审理过程公开、透明,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击良好氛围;二是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联系。要不断地更新法律知识,畅通上下级法院的联系,以便对疑难、新型案件达到共识,维护法院判决的稳定性,避免在全市两级法院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三是建立村干部犯罪案件台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各基层法院要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建立村干部犯罪案件台账,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四是严格控制职务犯罪中缓免刑的使用数量。要严格依法办案,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具体案情,准确认定和评价自首情节,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严格控制职务犯罪中缓免刑的使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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