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以“管理、监督、服务、参谋”为职责定位,积极发挥案件管理中枢作用,在案件受理、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等方面,不断转变服务理念,持续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案件管理工作,以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服务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该部门坚持对案件、法律文书统一受理,实行源头管理,一是审核是否本院管辖、文书是否齐备、强制措施是否正确、随案物品是否移送等;二是复审校对录入案件信息,确保录入准确。对公安、监委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收案前初审,审核侦查、调查卷宗内容是否完备、文书是否齐全、涉案财物是否随案移送等,同时复审校对录入案件信息,确保录入准确,使案件在源头管理;三是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重大敏感类案件进行预警提示,提示案件承办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舆情防控、请示报备等工作;四是坚持开展“一案一评查”,对每一季度审结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从实体、程序、案卡填录、文书规范等方面全面开展评查,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立查立改,切实解决办案不规范问题,切实让案件评查成为促进案件质效提升的有力抓手,把检察业务管理工作贯穿在案件办理中,切实做好案件管理“大管家”。
韩城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将始终充分发挥业务中枢作用,立足案管职能,加快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现代化,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