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实现快速解纷,韩城法院芝阳法庭坚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对于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周期,同时,树立“调执一体”的审判理念,积极促推当事人即时履行义务,着力跑出司法为民服务“加速度”。
原告某鲜菜店诉被告某酒店管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因对被告拒不支付货款13000元,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因本案标的额较小,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承办团队了解到被告公司已将经营权转给他人后,积极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协调沟通,耐心听取各方诉求,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迅速捕捉各方核心诉求,精准把握矛盾关键点,原告同意放弃一部分利息,被告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8000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且被告一次性履行了货款,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调解履行实现一步到位,本案纠纷得以实质化解,避免了法律白条现象的发生。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而这种“小额诉讼+当即履行”模式,无疑为小额纠纷提供了一条快速、公正、有效解纷的“快车道”,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较小的小额诉讼案件,能够实现一次性地、根源性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少当事人执累,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效率和公平的双重期待,让司法服务更加亲民、便民,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