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凌晨,在接到申请执行人信息反映被执行人石某某现在洛川家中后,大荔法院执行局干警当即出动,奔赴洛川,对该起案件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尚某某与被执行人许某、石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经大荔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由许某、石某某给付尚某某劳务费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许某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一半案件款,但石某某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也未查找到其下落。当日上午,执行干警将石某某在其家中成功拘传。眼见法院动了“真格”,如仍不还款则将面临拘留,石某某当即表示他马上联系家人、朋友筹钱,短短四十分钟,剩余案件款3万余元便当场履行完毕。
(本案截图)
当日,执行干警还对沿线涉及的其他执行案件逐一进行了调查。“小标的,大执行”,大荔法院将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小标的案件执行力度,坚决打击抗拒执行行为,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换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