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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重罪案件认罪认罚听取意见 第一次全程直面“镜头”(图)
时间:2022-03-23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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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认真学习规定的基础上,2022年3月21日,开展了首例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重罪案件认罪认罚听取意见 第一次全程直面“镜头”(图)

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检察辅助人员对一起重罪案件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远程同步录音录像

检察官宣布开始后,就听取意见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进行了告知,详细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权利义务、认罪认罚从宽法律规定、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后果;同时告知了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针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适用程序等释法说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对认定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的意见;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当场签署了具结书。结束后,检察技术人员制作了同步录音录像文件。

重罪案件落实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有利于重罪案件具结流程规范化、过程可视化、控辩协商阳光化,也更有利于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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