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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时间:2022-02-17 来源:富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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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发布了2021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名单,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

近年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推进“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保障了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2021年,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红韵富检”检察文化品牌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柿柿红”未检品牌入选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示范品牌。三年来,全院累计64人次获三等功、嘉奖、“业务能手”“执法爱民模范”等市级及以上荣誉,各项工作获市级及以上奖励40余次,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成绩来之不易,荣誉更需珍惜。在今后的工作中,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努力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全力以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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