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政法群英 >正文
汪柯 | 因法之名,青春无悔
时间:2020-11-09 来源:大荔检察
【字体: 打印

微信图片_20201109150152

汪柯,男,199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陕西大荔人,法学本科学历,2017年加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现任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刑事支部书记。

今年第三季度汪柯同志共协助办理各类案件38件,包括起诉案件20件,批捕案件10件,立案监督案件6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件,所有案件无一延长和退查。这其中就包括陈某甲、王某某、陈某乙、陈某丙4人诈骗案,王某某系列盗窃案、郭某某强奸案等,通过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外,汪柯同志还创新危险驾驶案件教育新举措,所有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完依法讯问后都必须观看《醉驾案件警示教育视频》,通过一个个真实发生的事例,进一步教育警示醉驾的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使其达到深刻反省、听懂悟透的教育程度。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汪柯同志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干事精神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在做好刑事检察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党建活动,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检察干警的初心和使命!


[编辑:马华莉]

“五四”青年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详细]

2月24日,元宵佳节,按照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渭南市公安局从当日早8时至24时,在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