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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凑数 不甩手】渭南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纪实
时间:2020-09-03 来源:人民日报社陕西分社 208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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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所照,低势之处总需再进一米眼光,那就是基层;污水所泄,截留之士总是法律的最后一道大门,那就是法院。在这场大快人心的扫黑除恶斗争里,推进至今,重点在市县村,闭环在法院。

华山脚下,渭水之畔,这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黑恶势力发起猛攻。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渭南市两级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尽责履职,积极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紧盯 “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主攻方向,快审快结涉黑恶案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截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0件,审结44件,判处罪犯420人;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办案先进集体”。省上挂牌督办的宋战军、牛红战、黄毅等人涉黑案,王晨星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二审结案;华阴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受到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陕西省法院在全国扫黑除恶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快审快判,移交上来的案子,接得快,接得好;防患未然,普法工作传得开,入人心,渭南法院系统打出了速度+质量的组合拳。

快立 快审 快判,接好了!

所有涉黑恶案件3日内完成立案和卷宗移送;

44件涉黑恶案件平均67.29天审结,其中张恒源涉黑案45天审结,刘光等5人涉恶团伙案16天审结,王杰等7人涉恶集团案19天审结......

涉黑案件,总是提起来一长串,挖出来一大窝儿,涉及人数多,案情交织复杂,虽然其所行令百姓怒目,但最后的定罪,却要看法院的最后一“锤”。为此,渭南两级法院严格执行《涉黑恶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工作规定》,始终保持立案、移送专门通道畅通,涉黑恶案件优先开庭、合议,审委会随时讨论研究;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与检察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提前介入,有效提升了审判效率。

6月8日上午,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何某某、余某某等20人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当时,有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参加此次旁听。

一边是室内开庭,一边是疫情防控,如何又快又稳地接住此案?

为此,华州区人民法院采取了现场庭审和视频庭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案的合议庭法官、公诉人、部分被告人及本案25名辩护律师在现场参加庭审,部分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在华州区看守所羁押室视频提讯室同步参加。为此,合议庭对已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认真组织阅卷,仔细审查证据材料,提前吃透案情,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及辩护律师沟通协调,听取各方意见,针对案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研讨,严把法律适用,证据认定,犯罪事实确认等重点,确保案件质效,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

由于案件涉案人数较多、违法犯罪事实复杂,案子持续庭审了数日之久。但现场秩序井然、程序规范、防控措施到位,未发生一例疫情感染案例。

“当时,还有检疫部门、医疗系统的同志们配合,这是少有的一次庭审”,华州区一名法官感叹道。

平时接得快,关键时期接得稳,渭南市两级法院缝好了扫黑除恶案件的最后一针。

一个不凑数 一个不放过,稳得住!

“闪”速审案,固然大快人心,但法律不是儿戏,给团伙定罪,不是凑数越多越正义,但也更不能稍有疏漏,放走一个漏网之鱼。速度之下,案件质量又该如何保证。

为此,渭南市两级法院全面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执行三级把关、备案制度,对涉黑恶犯罪首要分子、积极参与者坚决从严判处,对有法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落实刑事政策,做到了依法审判,44件案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

“我们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的方针,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李会民说。

我们都知道,在基层的乡村组织里,村民大部分不懂法,更不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自己的诉求。2019年3月25日,渭南潼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徐建强、王民社等41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件。这起案件当中,被告人徐建强、王民社、刘正喜、李永强、李新弟等人,分别担任潼关县城关镇吴村中心社区的党委书记副书记、村主任副主任、监委会主任副主任、党委委员、村委会委员、九个小组组长等职务,这43名犯罪嫌疑人中,还有两位70多岁的老人。被徐建强等村干部唆使起来的20余村民,大部分在庭审中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已经涉黑,只知道要听干部的话,维护本村的利益。

潼关县法院在审理的徐建强等寻衅滋事案中,秉持着一个不凑数,一个不放过的原则,驻守着法律的最后一道大门。

当时,公安、检察机关均认为是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法院认真审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认为该案只是普通的涉恶案件,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过多次汇报、沟通,最终在9月底,案件按照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认定和判决,10月13日宣判,确定被告人徐建强等41名被告人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件。

可以说,该案件能在法院审判阶段将案件定性进行改变,在扫黑除恶的大环境下确实承受了很大的勇气和压力,既不不拔高,也不降格,法律刚性不容试探。

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渭南市两级法院对黑恶势力一般参加者、情节较轻的初犯及未成年人,坚持依法从宽处罚,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稳定。

站在彼端 谋前端,防患未然 不甩手!

时长32分钟,每一个镜头入木三分——微电影《贪婪的黑洞》一经上线,便引起当地干部群众的强烈反响,它以发生在渭南市合阳县潘某、宋某德“套路贷”真实案例为原型,经过精心改编和艺术加工把当前层出不穷的“套路贷”等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涉黑涉恶案件演绎得活灵活现,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更将法律普及用正反面的故事讲述给老百姓。

根据以往的庭审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群众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涉黑,多数人声称,“听村上领导安排。”法院,是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的最后一个环节,但诚如法律是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要巩固成果,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还得从源头下功夫。如何把法律的震慑与红线,在群众中传得更开,更广,更深入人心?渭南市两级法院,虽然站在“最后一个大门”,却也把宣传工作做到了“最前端”。

渭南市中院适时组织全市法院涉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庭审直播,邀请代表委员、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编写《黑恶案件典型案例汇编》,主动公开重大涉黑恶案件审判情况。他们制作的“套路贷”微电影《贪婪的黑洞》,被省法院评为十佳微电影;同时,结合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散发宣传单、陈列宣传展板、解答涉黑恶案件疑难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支持度。

“现在随处可见醒目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横幅,一方面让我们普通老百姓对扫黑除恶有了了解,另一方面对黑恶势力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谈及对扫黑除恶的认识,市民郝丽由衷地说道。

法官庭长普法讲座入街镇,扫黑除恶漫画上村墙,渭南市两级法院不止于做扫黑除恶每一个案件的“句号”,更在源头上不甩手,积极画上“惊叹号”,潜移默化地改变着黑恶势力的萌芽土壤“酸碱值”。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的实现之年,是检验工作成效的关键之年,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李会民说。

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安居乐业。渭南市两级法院,站在法律与道德的最后一米关卡,不凑数,不甩手,以速度和质量,不断推进扫黑除恶迈向纵深,更迈向人心。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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