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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呵护迷途羔羊 彰显人性温暖

时间:2020-07-10 16:41 来源:澄城检察

优秀检察干警:罗成贵,男,47,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历任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等职务,现任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主任、员额检察官。

获得荣誉:2014年底,其所负责的未检办被团省委等18家单位评为陕西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5年,未检办又先后被团县委、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16年,未检办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2017年,该同志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能手,2018年,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执法爱民模范,2020年,未检工作经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先后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罗成贵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工作业绩突出。在工作中,他一直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秉承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在惩罚犯罪方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认真听取被害人的意见,积极进行释法说理,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学习,练就执法本领

没有金刚钻、甭揽瓷器活。提升执法业务能力,首先要提高自身素质。参加工作以来,罗成贵同志抓住点滴时间,向书本中要知识,向老同志学经验,在具体案件中提能力。

近三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31件66人,办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28件68人,办理其他刑事案件115件256人,所办案件中有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依法不批准逮捕,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附条件不起诉。办案中,共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均被采纳。

他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先后撰写调研文章20余篇,其中有6篇文章被《政法天地》、《民声报》等刊物转登。持之以恒的学习、联系实际的钻研,不仅提升了他的理论素养,而且开阔了他的视野,为从事未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抓规范,创新工作机制

近年来,罗成贵同志立足检察职能,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抓维权,先后制定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六项未检工作制度,从各个环节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特殊诉讼权利,将维权融入办案之中,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其未检工作经验《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努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创新机制、预防为先,努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澄城县院采取“五步走”工作方式规范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做法》先后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重维权,呵护迷途羔羊

罗成贵同志与对未检工作有着独到而深刻的认识,而这也贯彻在他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他能够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通过落实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等一系列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以及通过家长约谈、心理帮助、回访帮教等各项帮教手段,让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家庭的温暖,化消极为积极,促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早日回归社会,从而真正达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2019年12月,罗成贵同志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犯罪疑人权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均系未成年人,也是所谓的“男女朋友”关系,在一时的冲动下,偷偿禁果,自愿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王某某未满十四周岁,权某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将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在办理本案时,既要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也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要保护被害人的隐私。为此,罗成贵同志走访了权某某所在的村委会、左右邻居,了解了权某某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平时表现,分析了其犯罪原因。通过社会调查发现,权某某平时表现良好,性格外向,系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

鉴于此,罗成贵同志对王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了法制教育,指明了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严重后果,告诫其要以此为戒,认真遵守法律,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时,又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释法说理,心理疏导,使其尽快摆脱精神枷锁,走出心理阴影。又向被害人传授了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以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意识。鉴于当事人双方已经和解,被害方也出具的谅解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某某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使其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抓预防,播洒法治阳光

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罗成贵同志还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在他的努力推动下,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与澄城县教育局联合开展“检爱护苗、法育未来”检察官送法进校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三年以来,共举办法制讲座26场次,赠送《青少年维权知识手册》5000余份,组织学生观看法治微电影6次,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2次,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8000余份,送去了检察机关的温暖与爱心,搭建了检校共建、检民情深的友谊桥梁。

回顾罗成贵同志的工作经历,从一名青涩的大学生到一名投身基层一线的检察官,不是因为他办了多少起刑事案件,而是他有一颗忠于人民、勤勉踏实的责任心。在工作中,他始终把人民群众放中心中,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文明办案,寓教于审,坚决拒办人情案、金钱案。他做到了从检清廉,执法公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把公平正义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罗成贵同志曾经说过,“面对青春期不小心走岔路的孩子,我愿意倾听他们的声音,我愿意用爱为孩子们前行的道路上添一份光亮。”他是这样说的,也一直努力这样做着。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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