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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检察:积极发挥驻所检察职能 切实维护押员合法权益(图)
时间:2020-07-10 来源:韩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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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早上,韩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驻所检察室值班干警高向阳接到了韩城市看守所转来的押员程某某递交的关于调查个人钱款去向问题的申请书,反映家属给其上账购买药品及生活用品钱款去向不明问题,接到申请书后,该院驻所检察室立即启动调查程序。

韩城检察:积极发挥驻所检察职能 切实维护押员合法权益(图)

经调查程某某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曾于2019年7月19日至2020年元月5日羁押于渭南市华州区看守所,2020年元月5日转押至韩城市看守所羁押,在转押当日华州区看守所给其清退了上账结余款4415元且本人签字确认。到韩城市看守所后,程某某多次问询该款项下落,看守所的答复始终是没有接收到。程某某遂向该院驻所检察人员递交了申请书。驻所检察人员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通过与华州区驻所检察室、华州区看守所、渭南市公安局、“3.27”涉黑专案组等部门的联系。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查清此款已于2020年元月15日,由程某某(系申请人侄子)从“3.27”专案组领取。同时,还领取了退还的一床被子、一身棉睡衣和内衣、袜子和鞋等其他物品。

韩城检察:积极发挥驻所检察职能 切实维护押员合法权益(图)

7月8日上午,该院驻所检察人员提审了程某某并当面答复了他调查结果,程某某感激地说:“由于本人属涉黑案件嫌疑人,依据规定不能与家人会面,所以不知道该款物已被家人领取。十分感谢检察官的细致调查,你们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我将铭记于心。”

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却是有温度的。该院第三检察部在工作中,既注重打击犯罪,又注重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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