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临渭区妇联主席秦臻一行莅临区检察院进行关于《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意见的立法以及家庭权益、家庭暴力、未成年侵害、妇女工作等方面协商调研,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交流。
临渭区妇联主席秦臻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蓉
座谈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蓉简要对该院的妇女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从推动社会化帮教体系、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加大未检工作宣传力度等方面介绍了该院未检工作的特色亮点,并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畅谈下一步工作思路。
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室主任李为华
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室主任李为华从典型案例着手,从宣传力度、提升妇女素质、家庭成员心理疏导、未成年人性教育等方面阐述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更加用心、用情、用力、用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法、理、情有机统一在每一起个案中,从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二是做实、做细亲职教育,通过讲授家庭美德、抗压、感恩、未成年人自护等知识,提升家长教育子女的技巧和能力,减少家庭暴力、未成年侵害犯罪;三是借力社会组织,将工作中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教考察、亲职教育、法治宣传以及犯罪预防等工作合力推进,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
最后,区妇联主席秦臻充分肯定了该院在打击和预防侵害妇女儿童犯罪行为,有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希望该院在以后的工作中能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源头保障,做好事前保护、预防等工作,进一步加大源头保护治理力度;加强与关工委、团委、妇联、民政、教育等单位协作,形成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快速第一时间干预家暴,跟踪行为矫正,使妇女、儿童权益落到实处,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妇女儿童的安康,为广大妇女儿童保驾护航,营造优良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