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潼关 >正文
潼关县法院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
时间:2020-04-09 来源:潼关县法院
【字体: 打印

近日,潼关县法院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这是该院2019年工作获得的又一项荣誉。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担当。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潼关法院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注重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职扫黑办副主任,有独立办公场所,制度上墙,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协调。成立由院庭长等员额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扫黑除恶案件合议庭。

强化学习,多措并举做好工作。组织法官干警学习两高两部涉黑恶司法解释,参加省市法院专题培训。及时向市中院、县委政法委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主动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等的沟通联系,健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等机制;健全扫黑除恶工作台账。专人负责收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材料,及时上报案件审理情况和进度、判决结果等相关信息。

打好审理“法律仗”。全年审结涉恶案件3件。2月21日,审理并当庭宣判郑某等4人寻衅滋事涉恶案件。5月30日,审结徐某某、王某某等41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1月,审结习某某等9人敲诈勒索案。有力震慑了涉恶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法院led、专栏、印刷涉黑恶宣传年历、法律法规工作手册、《以案说法》普法资料,宣传扫黑除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载体,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编辑:马转转]

“五四”青年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详细]

2月24日,元宵佳节,按照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渭南市公安局从当日早8时至24时,在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