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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 全省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时间:2020-03-19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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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选表彰为“2019年度全省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这是继获评“2019年度全省政法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后又一次获得殊荣。渭南市检察院两篇调研论文荣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其中渭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撰写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制度的完善》调研论文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2019年以来,渭南市检察院把开展调研工作作为提升干警综合素质、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手段,着力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动调研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169篇,其中国家级刊物31篇,省级刊物75篇,市级刊物63篇。

强化调研工作领导。渭南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渭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多次召开会议强调做好检察调研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调研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提高调研文章数量,提升调研文章质量”的要求,聚焦调查研究工作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参谋决策、指导办案和推进检察改革的重要作用。

突出调研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和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积极向省院和市委政法委等报送一批优秀调研成果。渭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撰写《对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委员会制度完善的思考》被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编辑出版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新发展》收录,带头撰写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疑难案件侦查制度的完善》入选《现代社会与犯罪治理—中国犯罪学学会年会论文集》,并被法学核心期刊《人民检察》刊载,申报的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研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成功立项。

注重调研文章质量。渭南市检察院始终把提高调研文章质量作为做好调研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创新调研工作方法,加强调研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干警开展调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市县两级院干警积极撰写调研论文并参加第七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和第十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法治论坛”等理论研讨活动,14篇调研论文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并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加强调研工作指导。充分利用《渭南检察》杂志这一检察工作交流的重要平台和载体,编辑刊发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不断推动检察调研工作深入开展。及时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调研工作座谈会,积极交流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专题调研工作评比活动,并对获奖的4个先进集体和14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推动基层院检察调研工作深入开展。多次深入基层院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基层院调研工作不断均衡发展。

完善调研制度机制。为充分发挥检察理论研究在服务司法办案和科学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先后制定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课题管理办法》《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期刊<渭南检察>稿酬支付办法》等规定,完善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管理机制,建立了检察调研成果激励机制,推动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深入开展。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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