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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涉恶犯罪案件(图)
时间:2019-08-02 作者: 通讯员 刘长生 李晓媛 来源: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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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庭审现场5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刘长生 李晓媛)8月1日上午8时30分,澄城县人民法院在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以被告郭志鹏为首的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澄城审理的首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为确保该案依法公开公正审理,澄城法院依法适用“3+4”七人合议庭模式审理案件,由院长周三军亲自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军出庭支持公诉。邀请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司法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百余人列席了旁听。渭南日报、市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由于此案社会影响大,县扫黑办召开专门协调会议,抽调80余名公安干警全力配合,电力、通讯、消防等部门全力保障。澄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严密的庭审保障方案,确保庭审当天安保、押解、审理、值庭、后勤以及宣传工作有序进行。刑事审判庭也提前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庭前会议,并组织控辩双方就案件争议焦点交换了举、质证意见、控辩意见,对庭前会议中提出的有关被告人可能立功等线索予以核实,确保庭审能够顺利进行。

上午8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指控,自2018年开始,被告人郭志鹏、李强、常黑旦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郭志鹏、李强、常黑旦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并实施盗窃、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违法犯罪活动。合议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对其中1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控辩意见,各被告人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庭审环节有序进行。庭审直至下午17时许。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进行宣判。

A出发1

A看守所2

A看守所3

A回来4

A庭审9

A公诉人6

A辩护人7

A被告人8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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