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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时间:2018-11-10 作者: 通讯员 王延红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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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王延红)2018年11月9日上午十时,韩城市人民法院对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王某等二十名被告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八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机关单位、媒体记者及旁听群众共计八十余人参加旁听。

该案经过开庭审理,王某等二十名被告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王某、杜某、王某甲、薛某某、张某某五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法发【2018】1号《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属于恶势力犯罪。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事实及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予以判处。韩城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涉恶案件的公开宣判,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权威,充分体现了韩城法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韩城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把好案件的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更加有力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为推进平安韩城、法治韩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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