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市公安局讯)为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化开展。10月12日下午,市公安局“扫黑办”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傅桥舟、刑一庭庭长张东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石列、刑事检察处一处处长任俊潮召开第三季度公、检、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金龙、刑侦支队长野青、市局“扫黑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金龙传达了陈一新同志在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公、检、法对标“十个问题”及时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野青组织学习了公安部下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问题解答》的通知,检、法两院领导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问题解答》的内容表示认可,一致认为其对目前基层公安机关与检、法两院在办理黑恶案件中遇到的突出法律问题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会议研究了公、检、法办理黑恶案件流转单制度在实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制度良好运行。会议还就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固定办案场所、采取集中办案、提高办案质量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商讨。
经会议研究决定,市级公、检、法联合发文,将公安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问题解答》及最高检《部分省级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纪要》转发基层公、检、法各单位,进一步统一基层执法思想与标准。进一步健全办理黑恶案件流转单制度,明确要求全市公、检、法部门在办理黑恶案件时,各相关办案部门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在“流转单”各诉讼流程节点进行签字确认,夯实工作责任、加快诉讼进程、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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