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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中院召开2017年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7-07-20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别周玲史蓓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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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别周玲史蓓)为了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的要求,依法做好减刑、假释工作,7月18日上午,渭南中院在该院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17年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议。

会议针对新的减刑假释规定实施以来办结的2017年第一批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通报,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最新的规定,并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相互深入分析交流。会议邀请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鸣,刑事执行检察处检察员张宏涛,以及渭南所辖四所监狱主管刑罚执行的领导和刑罚执行科科长参加了会议。渭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会民参加会议并讲话,审判监督庭全体法官参加会议。会议由审判监督庭马晓强庭长主持。

会议对第一批减刑假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组织学习了最高法院关于减刑假释的最新规定,并对新减刑假释规定实施以来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大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畅所欲言,通过深入的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对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中的存在的疑难问题及如何解决有了统一的认识,各监狱对所报请减刑案件的质量及存在的问题更加清晰明确,达到了相互学习、互相配合,取长补短的目的。

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雷鸣从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宣传引导几个方面,指出始终要以坚持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为原则,严格依法办案,严肃公正执法。对待假释工作要有担当意识,只要坚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的理念,就一定能把工作做好。

李会民副院长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减刑、假释工作作了讲话。他肯定了近年来渭南中院减刑假释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问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李会民副院长指出,减刑假释工作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及宣传。要从规范案件程序,坚持公示、公开原则,落实检查备案制度等方面着手,在抓案件质效的同时,加大对法律规定的宣传力度,将减刑假释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社会监督;要妥善解决好服刑人员和监管干警之间的矛盾,通过开展对新规定不同方式的宣传学习,让罪犯了解法律规定的内涵,了解财产性判项的执行、贫困证明、消费情况证明、狱内各种表现等对减刑的影响,从根本上解决罪犯思想上的抵触情绪,安心服刑改造。对于那些在平时改造中悔罪表现明显,积极履行财产刑,并且积极配合管教干警工作和生活的罪犯,在监区中树立标杆和榜样,起到引领作用;要加大假释案件的办案力度,加强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沟通。对于报请的减刑、假释的资料全程留痕,层层严格把关,确保证据的真实可信,对于发现的问题和法律规定理解和适用上产生的异议,监狱、检察院、法院三家要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李会民副院长要求,减刑假释事关刑罚执行的变更,工作责任重大、影响深远、倍受社会关注,事关人民法院司法形象,一定要从严要求,树立并强化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依照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从严把握,严守办案纪律,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最高院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到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止减刑假释工作中的司法腐败,确保减刑、假释工作和我们的队伍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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