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渭南法院 >正文
渭南中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第一案(图)
时间:2016-01-06 作者: 张艳琴 朱小龙 赵泽华来源:渭南政法网
【字体: 打印

1月6日下午,渭南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开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今天的审判席上多了2位没有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这是渭南中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第一件案子。

今 天参审的2名人民陪审员是按照改革试点要求,从市人大任命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的。在持续2个多小时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庭 审中,2名人民陪审员亲身感受了庭审的全过程,对审判工作有了直观的了解,领略了法官的严谨和细致,理解了审判工作的严肃和规范。

人民陪审员王和平在参加完庭审后,颇有感触地说:“经过今天的庭审,我才知道当法官真的很不容易,不但要专注听审,还要察言观色、判断真伪,更要及时的化解矛盾。我今天算是真正理解了法官了。” 

“在 社区工作做调解,基本就是用‘婆婆嘴’劝完东家劝西家。今天是我第一次参加案件审理,感到非常紧张。从这次庭审开始,我就觉得自己的法律知识太少了,以后 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让自己更加胜任这个岗位。”长期在居委会从事社区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张占香感慨到。 

渭南中院党组副书记、 副院长田永华表示,人民陪审员制度以前主要在基层法院适用,中级法院从未适用过该项制度,人民陪审员的主要职责是与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参与对案件事实的 审理和认定,和法官共同对案件事实负责。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意义在于,除了让群众熟悉、参与案件的审判流程外,就是要让群众来当法官,站在法官的角 度去理解法官。它开创了一条人民群众参与审判工作的重要途径,扩大了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 权,促进全民守法。


]

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王浩作出批示王心出席并讲话2月6日,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详细]

1月22日,合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红武到合阳法院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工作,与...[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