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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中院副院长傅桥舟发挥示范引领导作用带头审理刑事案件(图)
时间:2014-09-30 作者: 渭南中院/朱小龙 雷莉娜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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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院长傅桥舟讯问上诉人

    9月24日上午9时许,渭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桥舟,刑二庭庭长凌恒山等一行四人来到大荔县看守所提审讯问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傅桥舟副院长对自已承办的上诉人郭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人薛某某强奸、上诉人何某等人寻衅滋事三起案件讯问了上诉人,耐心听取了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在讯问审理过程中,三起案件的上诉人均申请撤回上诉,表示服从一审判决,愿意认罪服法。这是渭南中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承办案件,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案发地、羁押地审理案件,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的具体实践。

    渭南中院为了提升审判质效,求真务实整治“六难三案”,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提高,明确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担任审判长,带头办案,要办精品案,要开示范庭,为广大法官干警当好标杆、做好表率、树好形象。通过院领导示范引领,带头办案,广大法官纷纷跟进,办理案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空前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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